智利宪法规定,对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理、判决并使判决付诸实施是司法机关的专有职能;总统和议会都不得行使司法职能,插手未了案件,修改法院决定的依据和内容,或为己结案的案件翻案口除宪制法院、选举评定法院、地区选举法庭和战时军事法庭外,全国所有法院均由最高法院领导。最高法院由5名法官和检察官组成,其成员由最高法院提名,总统任命。司法部门的法官只要行为端正,可任职到75岁,但本人可以辞职,或因行为不端而被解职。总统可根据最高法院建议,对司法系统的法官、官员和职员进行同级调动。最高法院院长不受上述年龄限制,即使超过75岁,仍可任职到届满为止口没有有关法院的命令,高等法院法官及其他检察官和法官不受逮捕,但在犯罪现场当场抓获者不在此限,在此情况下应立即将其送交有关法院。法官犯有受贿、不遵守法律程序、拒不执法或歪曲执法等罪行者,责任由本人承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