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利的金融体系由官方银行、私人银行、储蓄放款协会、其他金融组织及政府开发机构组成。国家货币委员会、中央银行、银行及金融机构最高监察署是整个金融体系的最高当局。根据1974年新银行法规定,在智利开设本国或外国资本的新银行,都必须报财政部审批;外国银行在智利设代表处,须报银行和金融机构最高监察署审批。阿连德政府期间,金融部门几乎全部国有化。1974年军政府颁布新银行法以后,各金融机构又逐步转入私人手中。目前,只有智利中央银行和智利国家银行是官方银行,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是私营的。